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用户投稿 27 0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近日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大兴区兴宏雅苑等2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现开始第二次申购登记,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上午10:00至2020年10月3日下午17:00。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兴宏雅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

该项目位于大兴区黄村镇DX00-0103-1304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四至为:东至京开高速公路,南至大兴区心康医院,西至林校路,北至漪景园小区。本次配售房源共261套,其中,二居室222套,建筑面积约87-89平方米;三居室39套,建筑面积约118-120平方米。销售均价为30000元/平方米(根据房屋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全装修交房。

(二)国瑞·瑞福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

该项目位于大兴区瀛海镇区C4组团YZ00-0803-0603地块F1住宅混合公建用地,项目四至为:东至京福路,南至瀛安街,西至瀛顺路,北至瀛吉街。本次配售房源共15套,其中,两居室11套,建筑面积约89平方米;三居室4套,建筑面积约139平方米。销售价格29000元/平方米,全装修交房。

二、共有份额比例的确定

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的规定,该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

该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第十八、十九条执行,其中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大兴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1.兴宏雅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

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 70 %,北京市大兴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 30 %份额。

2. 国瑞·瑞福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

该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 60 %,北京市大兴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 40 %份额。

三、房源安排和销售对象

大兴区兴宏雅苑等2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剩余房源安排,将结合大兴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项目申购登记家庭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并在摇号公告中予以公示。

销售对象分两类,第一类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第二类为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两类家庭具体分组如下:

(一)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分为两组:

第一组为大兴区户籍和在大兴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第二组为本市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和北京亦庄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城六区和经开区)户籍无房家庭和在城六区和经开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二)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分为两组:

第一组为在大兴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第二组为在城六区和经开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四、申购条件

(一)申购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截止2020年9月30日)。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申购家庭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三)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四)本市户籍家庭指在开通网上申请当月(2020年9月)申请人已取得大兴区、城六区和经开区任一区户籍。

(五)在大兴区、城六区和经开区工作指在开通网上申请当月(2020年9月)申请人在北京市个人社保权益记录中所载明的缴费区为大兴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任一区。

五、资格审核

(一)网上申购结束后,对申请购买家庭购房资格、本区工作情况进行联网审核。审核工作结束后,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申请复核,审核不通过的家庭,不得参与摇号选房。

(二)在申请家庭选房后,在正式签约前,开发企业将再次组织对选房家庭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六、监督管理

(一)为确保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对摇号配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二)申购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据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选房前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网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资格,禁止其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开发企业与其解除合同、并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对有关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将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大兴区兴宏雅苑等2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房源、户型及合同等信息由项目开发公司提供,仅供参考,项目信息详见附件1-2。

(二)申请人及家庭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须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三)申请家庭应推举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并如实填报家庭信息。申请家庭未如实填报家庭信息或错报家庭信息的,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家庭信息不一致而未审核通过的,不予接受复核,不得参与摇号选房。

(四)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卖方)为项目开发公司,乙方为购房人,丙方为北京市大兴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五)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房屋再上市等后续管理按照共有产权住房相关规定执行。

(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

(七)项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已在网上公示。合同链接:

1.兴宏雅苑共有产权住房项目

https://pan.baidu.com/s/1F2XU1RMUTQv05gr9GMgUmQ,提取码:yyiw。

2. 国瑞·瑞福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

https://pan.baidu.com/s/1M8gm2E4Okn-sJdcRnuwPlg。

如对预售合同有修改意见,请于2020年10月3日下午17:00前反馈至BZXZF605@163.com。

申购网址 :http://gycq.zjw.beijing.gov.cn/。

服务热线:

1.兴宏雅苑早9:00—晚17:00);

2.国瑞·瑞福园早9:00—晚17:00)。

监督电话: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现场参观样板间家庭须提前与开发企业电话预约。如家庭未预约到场将不予接待。售楼处入口处已设置测温消毒区,严格筛查并做好登记。到场人员须佩戴口罩,并进行“北京健康宝”绿码核验,实名登记后进入售楼处,请给予配合。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来源/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北京市大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整理/既明

全网悬赏!请举报甘肃这31人线索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甘1022执悬370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县支行与刘俊珠、郭明粉、王世贵、李俊粉、董军林、沈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董军林、沈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董军林、沈莉进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董军林,男,1986年9月22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耿湾乡郜庄行政村董阳山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822198609222718。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沈莉,女,1987年3月24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耿湾乡郜庄行政村董阳山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82219870324004X。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董军林、沈莉下落并能使本院对董军林、沈莉实施拘留的,给予5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董军林、沈莉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93277.51元。

举报电话:0934-446136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甘1022执悬371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梁俊源与严过平离婚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严过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严过平进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严过平,女,1987年8月18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山城乡八里铺村卢沟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82219870818332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严过平下落并能使本院对严过平实施拘留的,给予5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严过平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0元。

举报电话:0934-446136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甘1022执悬372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张卫宁与田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田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田瑞进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田瑞,男,1989年2月3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赵塬行政村敬庄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822198902030918。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田瑞下落并能使本院对田瑞实施拘留的,给予2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田瑞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8000.00元。

举报电话:0934-446136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甘1022执悬373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杨淑红与胡正鸿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胡正鸿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胡正鸿进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胡正鸿,男,1976年7月29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环城镇周塬行政村胡家咀自然村人,农民,住环县东台路2号。身份证号:622822197607292312。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胡正鸿下落并能使本院对胡正鸿实施拘留的,给予2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胡正鸿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2180.00元。

举报电话:0934-446136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甘1022执悬374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龚龑与刘兴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兴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刘兴旺进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刘兴旺,男,1988年1月5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甜水镇甜水街人,居民,住甜水镇街道。身份证号:622822198801053539。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兴旺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刘兴旺实施拘留的,给予5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刘兴旺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5216.00元。

举报电话:0934-446136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甘1022执悬375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赵永福与高东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高东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高东明进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高东明,男,1989年2月3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甜水镇赵掌村彦麦掌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1022198902033532。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高东明下落并能使本院对高东明实施拘留的,给予5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高东明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39104.00元。

举报电话:0934-446136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甘1022执悬376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石敬敬与贾斯含抚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贾斯含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贾斯含进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贾斯含,男,1989年2月5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山城乡八里铺村贾塬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822198902053351。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贾斯含下落并能使本院对贾斯含实施拘留的,给予5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贾斯含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45000.00元。

举报电话:0934-446136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甘1022执悬377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樊俊魁与刘风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风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刘风勇进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刘风勇,男,1977年7月5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山城乡八里铺村刘口子队人,农民,住环县环城镇锦江花园1号楼1单元602室。身份证号:622822197707053319。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风勇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刘风勇实施拘留的,给予2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刘风勇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6675.00元。

举报电话:0934-446136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甘1022执悬378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徐向涛与张春会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春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春会进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张春会,男,1987年3月5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甜水镇邱滩村张中庄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822198703053535。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春会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张春会实施拘留的,给予2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张春会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7626.00元。

举报电话:0934-446136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甘1022执悬379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甘肃大业建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韩明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韩明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韩明银进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韩明银,男,1971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甜水镇何塬村九连山队人,农民,现租住环县环城镇红星村北关队。身份证号:622822197110133519。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韩明银下落并能使本院对韩明银实施拘留的,给予2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韩明银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496.00元。

举报电话:0934-446136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甘1022执悬380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县支行与刘生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生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刘生龙进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刘生龙,男,1976年4月17日出生,汉族,甘肃省华池县柔远镇山城路17号人,个体户,住环县交通大厦一楼“云海商行”。身份证号:62282319760417021X。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生龙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刘生龙实施拘留的,给予5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刘生龙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2788.24元。

举报电话:0934-446136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甘1022执悬381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赵建军与刘吉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吉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刘吉成进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刘吉成,男,1969年1月7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甜水镇人,农民,住何塬村张崾岘队18号。身份证号:622822196901073511。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吉成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刘吉成实施拘留的,给予5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刘吉成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6000.00元。

举报电话:0934-446136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甘1022执悬382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蔡小勇与刘海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海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海涛进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刘海涛,男,1985年1月1日出生,汉族,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扁担沟村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82219850101211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刘海涛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刘海涛实施拘留的,给予5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刘海涛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31000.00元。

举报电话:0934-446136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甘1022执悬383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环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翟宝文、梁亚萍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翟宝文、梁亚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翟宝文、梁亚萍进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翟宝文,男,1969年2月13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山城乡冯家沟村圪崂队人,农民,住庆阳市西峰区世纪新村4号楼4单元601室。身份证号:62282219690213331X。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梁亚萍,女,1975年5月13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山城乡冯家沟村圪崂队人,农民,住庆阳市西峰区世纪新村4号楼4单元601室。身份证号:622822197505133329。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翟宝文、梁亚萍下落并能使本院对翟宝文、梁亚萍实施拘留的,给予10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翟宝文、梁亚萍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414512.13元。

举报电话:0934-446136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甘1022执悬384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环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曹志明、熊立芳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曹志明、熊立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曹志明、熊立芳进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曹志明,男,1958年6月10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甜水镇鲁掌村行政村樊弯弯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822195806103511。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熊立芳,女,1960年8月7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甜水镇鲁掌村行政村樊弯弯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822196008073527。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曹志明、熊立芳下落并能使本院对曹志明、熊立芳实施拘留的,给予5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曹志明、熊立芳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57501.28元。

举报电话:0934-446136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甘1022执悬385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环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苏涛、潘莉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苏涛、潘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苏涛、潘莉进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苏涛,男,1982年5月12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山城乡薛塬行政村赵塬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8221982105123318。

被执行人潘莉,女,1987年6月7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山城乡薛塬行政村赵塬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12527198706071820。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苏涛、潘莉下落并能使本院对苏涛、潘莉实施拘留的,给予5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苏涛、潘莉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56870.85元。

举报电话:0934-446136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甘1022执悬386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李彦杰、黄艳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彦杰、黄艳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彦杰、黄艳艳进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李彦杰,男,1988年4月14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合道镇陈旗塬村大台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822198804140910。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黄艳艳,女,1988年6月6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合道镇陈旗塬村大台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822198806061722。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李彦杰、黄艳艳下落并能使本院对李彦杰、黄艳艳实施拘留的,给予5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李彦杰、黄艳艳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86223.13元。

举报电话:0934-446136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甘1022执悬387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县支行与付兴宏、王继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付兴宏、王继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付兴宏、王继芳进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付兴宏,男,1961年3月17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甜水镇大良洼村大良洼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822196103173518。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王继芳,女,1963年8月17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甜水镇大良洼村大良洼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82219630817352X。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付兴宏、王继芳下落并能使本院对付兴宏、王继芳实施拘留的,给予5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付兴宏、王继芳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94594.26元。

举报电话:0934-446136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甘1022执悬388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县支行与鲁生如、刘雪琴、张凤财、马慧琴、王彦贵、李秀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鲁生如、刘雪琴、张凤财、马慧琴、王彦贵、李秀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鲁生如、刘雪琴、张凤财、马慧琴、王彦贵、李秀珍进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鲁生如,男,1984年1月5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山城乡八里铺村刘塬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822198401053310。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刘雪琴,女,1983年2月10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山城乡八里铺村刘塬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822198302102121。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张凤财,男,1974年7月4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山城乡八里铺村刘塬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822197407043311。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马慧琴,女,1974年7月4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山城乡八里铺村刘塬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82219740704332X。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王彦贵,男,1971年11月9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山城乡八里铺村贾塬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822197111093336。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李秀珍,女,1971年2月1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山城乡八里铺村贾塬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822197102013322。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鲁生如、刘雪琴、张凤财、马慧琴、王彦贵、李秀珍下落并能使本院对鲁生如、刘雪琴、张凤财、马慧琴、王彦贵、李秀珍实施拘留的,给予5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鲁生如、刘雪琴、张凤财、马慧琴、王彦贵、李秀珍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94634.08元。

举报电话:0934-446136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甘1022执悬389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卢汉升、刘伯言、董志武、陈志森与张振武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振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振武进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张振武,男,1987年4月3日出生,汉族,甘肃省环县甜水镇大良洼村胶泥崾岘队人,农民,住本村。身份证号:62282219870403351X。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张振武下落并能使本院对张振武实施拘留的,给予5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张振武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45725.00元。

举报电话:0934-446136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甘肃省环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2)甘1022执悬390号

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龚渤与王生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生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王生成进行悬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凡兴宏科技 首次面向城六区和亦庄!大兴两处低价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购

被执行人王生成,男,汉族,1985年3月22日出生,甘肃省环县环城镇人,居民,住环县锦江花园9号楼2单元602室。身份证号:622822198503220917。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生成下落并能使本院对王生成实施拘留的,给予500元的奖励,举报被执行人王生成藏匿、转移财产线索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予以奖励。

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40523.50元。

举报电话:0934-4461369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来源:庄浪县人民法院

往期精选▼1.处理325人!甘肃一地严查失职失责等问题2.甘肃23人被立案执行!3.疫情期间,这20种行为要承担法律后果!4.哄抬价格!兰州一水产批发有限公司拟处罚款50万元!了解最新失信名单 !!!

相关问答

帮个忙诸位同志!帮忙回一下 有实力的废品回收厂家,废品回...

[回答]将灭火器放置在高温环境里,导致受热膨胀爆炸;3、三是灭...此外,过期的灭火器不能卖给废品回收站,因为罐内会残存惰性气体,更容易发生爆炸扩展资料:...

抱歉,评论功能暂时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