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美科技 满38元加1元卖一个假口罩 四川西昌一医药连锁公司被罚3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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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38元加1元卖一个假口罩 四川西昌一医药连锁公司被罚35万

3月1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疫情期间,凉山查处了多起消费投诉典型案件,两家医药连锁公司因捆绑销售口罩、销售假冒“飘安”口罩等问题被处罚。其中,西昌某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宁南5家药店“不买药不卖口罩”,而消费者买满38元药品加1元才能买一个的口罩竟是假冒产品,最后该公司被罚款35万元,

丹美科技 满38元加1元卖一个假口罩 四川西昌一医药连锁公司被罚35万

捆绑销售的口罩还是假的

丹美科技 满38元加1元卖一个假口罩 四川西昌一医药连锁公司被罚35万

西昌一连锁公司5家药店被罚35万

1月28日晚,凉山州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连续接到多起举报,称西昌某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宁南5家药店在捆绑销售口罩,消费者每购买满38元的店内药品可以加1元购买一个口罩,不买药不单卖口罩,口罩品牌为“飘安”。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对涉案药房进行现场检查。据调查,涉案口罩由西昌某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宁南总负责人苗某某于1月25日向成都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数量10000个。1月28日到货后,苗某某对县城5家药店各配送1000个,并安排按照必须购买满38元的药品才能加1元购买一个口罩的方式进行销售。当天晚上宁南各分店按照此方式销售,直到29日早上5家药店才按照每个口罩1元钱、每人限购5个的方式进行销售。

在调查过程中,该局初步确认此批“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是假冒产品,对剩余的该批次口罩进行了扣押。同时,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要求邮寄实物样品并联系河南飘安有限公司对口罩进行鉴定。通过回复证实此五家分店销售的“河南飘安一次性使用口罩”不是正规河南飘安有限公司生产的。

据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该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宁南5家药店在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用防疫用品口罩强制搭售药品及销售未经注册的二类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属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宁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09.2元,并处每家分店罚款7万元,共计罚款35万元,罚没款合计350409.2元。

销售假冒“飘安”口罩

一连锁公司3家分店被罚20万

1月28日,凉山州普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某连锁有限责任公司3家分店现场检查,发现以0.9元/个的价格购进标注为“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口罩(生产批号:20190715),共计10000个(3家分店分别购进3500个、3000个、3500个)。该3家分店销售的一次性使用口罩为黑色,名称为“一次性使用口罩”,且口罩包装为20个装,上述特征均与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生产一次性使用口罩有关情况的报告》所载明的特征不符,故判定上述口罩非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构成经营未经依法注册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3家分店均以1元/个销售上述口罩,分别销售795个、492个、1238个,违法所得分别为79.5元、49.2元、123.8元。

该3家分店经营未经依法注册的医用口罩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其分别作出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未经依法注册的医用口罩、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人民币68000元的行政处罚(3家分店共计罚款204000元)。

文具店销售假冒伪劣口罩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月30日,冕宁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检查中,发现县城某文具店正在售卖医用口罩,其品名为“丹美一次性使用口罩”,标识的生产许可证号为赣食药监械生产许20160142号,产品注册证编号为赣械注准20142640350,产品标准号为YZB/赣2820-2014,生产企业为江西丹美实业有限公司,无生产批号、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使用说明上标注了“本产品供医疗机构使用”等字样。通过产品注册证编号可知,该口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而该店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未登记医用口罩,也不能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现场清点该批口罩共1109个,被执法人员当场予以扣押。2月1日,当事人主动上缴了同款口罩1052个,共计2161个。

经查明,当事人以2.5元/个购进上述医用口罩,再以3.5元/个的价格销售。截至被查获,当事人计划购进上述口罩16000个,因货源紧缺,共收到该型号口罩3000个,被查获扣押2161个,其余已全部售出且无法追回。

据执法人员介绍,通过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数据库,未能查询到该医用口罩的相关信息,存在假冒伪劣嫌疑,于是请求江西省进贤县市场监管局予以协查。协查结果为江西丹美实业有限公司是该县境内一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因该企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证号:赣械注准20142640350)已到期,于2019年11月停止生产一次性使用口罩产品。因此,冕宁县某文具店销售的丹美一次性使用口罩,此产品既无生产批号也无型号规格,此产品非该公司生产,为假冒伪劣产品。

目前,冕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该案移送县公安局,并抄送县人民检察院。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编辑 张莉

这些产品要注意了!国家药监局发布59批不合格医疗器械

央视财经(记者 张文杰)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腹部穿刺器、数控气压止血仪(带)等15个品种共877批(台)的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检,其中59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丹美科技 满38元加1元卖一个假口罩 四川西昌一医药连锁公司被罚35万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一、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44家企业12个品种50批(台)。具体为: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2家企业2批次产品。保定长城临床试剂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速率法),准确度、线性不符合标准规定;洛阳恒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连续监测法),重复性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腹部穿刺器12家企业15批次产品。江苏凯尔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穿刺器,配合性能、密封性和阻气性不符合标准规定;常州健瑞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江苏特普优微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常州海尔斯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各1批次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杭州桐庐医达器械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腹部穿刺器、常州市微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明朗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各1批次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穿刺器,常州健瑞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腹壁穿刺器、泰州莱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套管穿刺器,配合性能不符合标准规定;无锡市神康医疗器械设备有限公司、无锡市瑞源普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各2批次一次性使用穿刺器,外观、配合性能、密封性和阻气性不符合标准规定;欣瑞德(江苏)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穿刺器、常州杰瑞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穿刺器,密封性和阻气性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接触镜护理产品1家企业1批次产品。广州科甫眼镜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隐形眼镜护理液,装量(净含量)不符合标准规定。

(四)金属接骨螺钉2家企业3批次产品。山东省文登市整骨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金属接骨螺钉,显微组织、最大扭矩和断裂扭转角不符合标准规定;aap lmplantate AG Germany(代理商:北京百优华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接骨螺钉,尺寸(螺纹顶径和底径)不符合标准规定。

(五)一次性使用手术衣7家企业7批次产品。江西丹美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手术衣,断裂强力,干态(产品关键区域)、断裂强力,湿态(产品关键区域)不符合标准规定;河南省安邦卫材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手术衣,胀破强力,干态(产品非关键区域)不符合标准规定;南昌市东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手术衣,断裂强力,干态(产品关键区域)、断裂强力,湿态(产品关键区域)、无菌不符合标准规定;新乡市康民卫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手术衣,胀破强力,干态(产品关键区域)、胀破强力,湿态(产品关键区域)、断裂强力,干态(产品关键区域)、断裂强力,湿态(产品关键区域)不符合标准规定;新乡市大方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无菌手术衣,断裂强力,干态(产品关键区域)、断裂强力,湿态(产品关键区域)不符合标准规定;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手术衣,无菌不符合标准规定;河南省宇安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无菌手术衣,胀破强力,干态(产品关键区域)、胀破强力,湿态(产品关键区域)不符合标准规定。

(六)数控气压止血仪(带)3家企业3台产品。杭州正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电动气压止血仪,输入功率、指示器不符合标准规定;浙江龙游蓝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电动气压止血仪,指示器不符合标准规定;徐州圣凯斯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电动气压止血仪,输入功率、连续漏电流和患者辅助电流(正常工作温度下)不符合标准规定。

(七)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1家企业1台产品。西北机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平板型UC臂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输入功率不符合标准规定。

(八)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电子血压计)5家企业5台产品。东莞市医脉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合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深圳邦普医疗设备系统有限公司生产的各1台腕式电子血压计,深圳金亿帝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南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各1台臂式电子血压计,可重复性、压力传感器准确性不符合标准规定。

(九)血液透析及相关治疗用浓缩物1家企业1批次产品。辽宁恒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血液透析浓缩液(酸性)血液透析浓缩液(碳酸氢盐),装量符合标准规定。

(十)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膜2家企业2批次产品。浙江省淳安县人和医疗用品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膜,无菌不符合标准规定;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颅脑手术薄膜,水蒸气透过性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一)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6家企业8批次产品。哈尔滨市天使卫生材料厂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无菌不符合标准规定;常州市环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重庆鑫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各1批次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抗变形能力不符合标准规定;重庆鑫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尺寸(长度l)不符合标准规定;吴江市亿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环氧乙烷残留量不符合标准规定;南昌市福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台州康健医用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结构强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十二)椎间融合器2家企业2批次产品。深圳市斯玛仪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椎间融合器,表面粗糙度不符合标准规定;美国NuVasive Inc.,(代理商:北京英普朗特科贸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椎间融合器,尺寸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被抽检项目为标识标签、说明书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8家企业的3个品种9台,具体为:

(一)数控气压止血仪(带)2家企业2台产品。深圳市升昊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右股动脉电子压迫止血器、常州市延陵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自动气压止血带,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电子血压计)5家企业6台产品。广州玛奈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全自动臂式电子血压计,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不符合标准规定;山东中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智能血压计,广州市同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正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各1台臂式电子血压计,中屾医疗仪器(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全自动电子血压计,标识要求不符合标准规定;广州玛奈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全自动腕式电子血压计,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标识要求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医用造影高压注射器1家企业1台产品。江阴市东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CT增强注射装置,外部标记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抽检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366家企业的13个品种818批(台)。

四、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相关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对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进行风险评估,根据医疗器械缺陷的严重程度确定召回级别,主动召回产品并公开召回信息。同时,企业应尽快查明产品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有关处置情况于2019年6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至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五、企业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处理,对企业进行产品召回、不合格原因调查、落实整改措施及公开披露信息等情况进行监督;如产品对人体造成伤害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依法采取暂停生产、经营、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需要暂停进口的,应及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企业未按要求落实上述要求的,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有关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六、以上各项落实情况,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于2019年6月30日前报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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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们求了解!负责的儿童创意美术联系方式,儿童创意美术用途?

[回答]巧了,之前我朋友在丹美艺术培训学校上班,我还去过他们公司参观过,上班感觉挺有氛围的,员工之间相处状态感觉也不错。创造能力的培养并不是一朝一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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